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流程(试行)
2022/12/18 0:00:00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流程(试行)
一、了解科技成果评价办理须知
登录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网页(http://www.gdns.org.cn)——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业务——办理须知——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理须知
二、下载表格模板、填写表格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业务——下载服务——下载《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初稿)》模板;并按填写说明填报。
三、提交电子版材料
请将《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初稿)》(word 电子版)以及主要技术附件材料(pdf格式)按材料名称分别命名、压缩后,发送至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邮箱(gdaia@fenxi.com.cn),我们会进行初步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
四、提交纸质材料、对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成果评价单位按照初审意见修改、补充相关内容,打印《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初稿)》,相关人员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后,连同附件材料(每一类型附件材料封面必须加盖申请成果评价单位公章)一起寄送到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4号楼4A-12-3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秘书处),收到纸质材料后,我们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对成果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形式审查结果。
五、签订委托评价协议
科技成果评价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科技成果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费用等其他约定事项签订委托评价协议。
六、组织召开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会
签订委托评价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成果评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聘请同行专家组织召开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会。
七、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召开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会5个工作日内,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