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成我国消费品出口严苛门槛
2015/4/7
REACH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该法规自2007年实施以来,不仅对我国出口化工企业带来了一系列长期的冲击,也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在内的下游产品企业的生产、管理和出口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欧盟对REACH法规中规定的消费品监管内容不断更新,仅2015年就将有四个修订案生效,涉及十多种消费产品;同时,欧盟对消费品符合REACH法规的执行监管也不断强化,出口企业应引起重视和关注。
执行和监管趋严
REACH法规与消费品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法规附件XVII,附件中对消费品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化学物质的使用要求和含量要求有严格的限制,中国消费品因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被各成员国海关拒绝进口或责令召回的通报近年来不断增长,已成为我国消费品出口的重要技术壁垒。根据欧盟非食用消费品快速通报系统(RAPEX)的公开数据统计,2014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消费品因不符合REACH法规被通报高达301起,同比上年增长91.7%,其中涉及增塑剂的达180起,涉及重金属的97起。从产品类别来看,针对玩具及儿童用品的通报260起,同比增长111.4%,针对一般消费品的41起,同比增长4.9%。通报数据的快速增长一方面表明,欧盟对于REACH法规的执行监管日趋严格,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输欧消费品在禁用化学品的控制上存在较大不足,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范围和要求升级
REACH法规对于出口欧盟消费品的主要限制涉及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即SVHC清单。自2008年10月28日,欧盟首次发布该清单以来,已累计更新12次,受限物质已达161种。这些物质的使用范围涵盖了化学品、纺织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印刷制品等数十个大类的消费产品,对输欧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广泛影响。而对纳入REACH法规的有害物质的管理要求近年来也不断严格,特别是儿童用品、家用塑胶制品等商品首当其冲。以多环芳烃(PAHs)为例,欧盟原先仅对橡胶轮胎中的PAHs有限制要求。但根据REACH法规修订案(EU) No 1272/2013要求,从2015年12月27日起,欧盟将对包含橡胶或塑料部件的多种消费品中的PAHs含量进行限制,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接触的橡胶或塑料组分中的PAHs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对于儿童产品来说,其含量不得超过0.5毫克/千克。据了解,除了该修订案外,2015年至2017年还将有至少6个REACH法规修订案将要陆续生效,这将迫使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加强原料把关和成品检验,成本优势将进一步弱化。
应对和跨越更难
随着国外官方监管加严,国外进口商对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也相应提高,但REACH法规涉及的化学品多,法规专业性强,出口企业通常只能依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把关,而随着高关注物质清单的不断增加,相应的测试成本将会越发高昂,这将迫使企业增加管理成本,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原辅料质量,这对于以小微企业为主的我国出口消费品产业而言难度不言而喻。以PAHs为例,根据部分行业协会反映,在国内供应链下,不少消费品用的塑料或橡胶部件里PAHs含量一般都在10毫克/千克至50毫克/千克之间,与德国等发达国家目前执行的10毫克/千克相比差距较大,为了确保不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企业不得不从国外进口相关原料,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欧消费品生产和出口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REACH法规及SVHC清单更新信息的学习和跟踪,提前根据法规要求对产品进行转型;明确自身产品的原辅料成分,在原辅料供应商选择上要慎重,新产品、新原料务必要根据法规要求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高风险关注物质进行筛查检测,避免成品不合格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